便民|一窗受理,晋中不动产登记实现“只跑一次”
山西日报 2019/06/11
近日,记者从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了解到,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该局推出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新政。至此,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需再提供“社区开具的门牌号变更证明”“售房单位出具的同意上市出售证明”;在办完不动产登记受理手续后,可直接在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办理窗口一次性完成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过户业务。
晋中市不动产登记从去年2月起,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即房管窗口、缴税窗口、登记窗口“三合一”,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员协同房管、税务受理人员,根据各自需要将材料进行分发流传,并互通办理结果,解决了以往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要准备多套材料,且需在房管、税务、不动产3个部门多个窗口来回跑的问题。
今年,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该局取消两个证明材料:一个是在房屋所有权交易过程中,经产权交易双方承诺确认房屋坐落后,不需再提供“社区开具的门牌号变更证明”,该政策先在榆次区锦纶街道辖区试行,4月1日起全面推开;另一个是对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等单位集资建房,不需再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同意上市出售证明”。
同时,该局还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晋中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开启不动产登记与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一站式”办理新模式。群众在办好不动产登记受理手续,取得“不动产登记回执”后,可直接在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办理窗口一次性完成过户,实现了多事项办理“只跑一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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