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未成年人闯红灯不打码就“出镜”合适吗?
山西晚报 2019/05/30
5月28日,一则“太原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上线,未成年照片不打码就曝光”的消息引起大家的关注。“未成年人照片不处理直接发布确实不妥。”“未成年人也是交通参与者,应该一视同仁,违法就该曝光。”一时间,网友们在评论区纷纷发表意见。记者发现,有评论区的评论已高达两万余条。
那么,未成年人照片是否应该打码?未成年人照片不打码合规吗?5月28日、2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交警部门、律师及家长们,来看看他们有哪些看法和建议。
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后 闯红灯的人明显少了
5月29日上午,记者沿着太原市南内环街、平阳路、长风街、体育路转了一圈,发现南内环街东岗路口、南内环街并州路口、平阳路亲贤北街口、平阳路长风街口、长风街体育路口都安装了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
记者在这些路口少则停留了十余分钟,多则停留了半个小时。这些路口都被画了行人等待区,记者在这些路口经常会听到“您已闯红灯,请退回等待区”的提示音,而在“人脸识别闯红灯,大屏显示你头像”的大屏幕上也看到了曝光的闯红灯行人照片,照片没有进行过马赛克处理,但行人的身份证信息和名字都没有完全泄露,部分数字和名字进行了遮挡。
在记者采访的这段时间里,每每有“您已闯红灯,请退回等待区”的提示音响起,很多站在斑马线上的行人就会退回等待区。采访期间,记者所在十字路口的屏幕上,暂时没有看到有未成年人的照片被曝光。
太原市民韩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小区附近的路口就有一个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若是附近的人被拍到,肯定就不敢闯红灯了,因为大家过来过去都认识,对附近的人来说也是一种互相监督。一位领着3岁孙女过马路的女士说,这么小的孩子要过马路,都要大人领着,所以闯红灯也是大人的行为。“对孩子拍照曝光是对大人行为的一种监督。”她说,近几年太原的道路越修越好,人们的素质也应当跟上城市的建设,越来越高。另一位带着小孙子的男子却表示反对,他说孩子毕竟还小,这样一被曝光,对孩子的心灵容易造成伤害。
在路口执勤的一位交警告诉山西晚报记者,没有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之前,遇到左拐灯亮时,闯红灯的行人就比较多,自从安装这一系统之后,行人行走越来越规范,闯红灯的人明显少了很多。“这样也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难免闯红灯的行人会遇到开车技术不娴熟的司机。”这位交警说。
未成年人照片不打码就曝光 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持己见
记者在网上搜索“未成年人脸识别”后,有多条相关消息,评论区里的评论少则9条,多则两万余条。对于此事,网友们也各有看法,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支持的网友们说,交警做得对,这样会引起更多未成年人的注意;规则意识要从娃娃抓起,生命安全面前人人平等;难道在未成年人身上发生事故就不是事故了吗?未成年人没有违法的特权,支持公示;闯红灯的时候,车祸不会因为你未成年就不撞你!一视同仁是对的,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闯红灯都一样危险;孩子良好的习惯应从小开始培养。
反对的网友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希望交警尊重未成年人;以后不要未成年法了吗?犯了错和罪,和成年人一样处理好了;在大屏幕上放照片置个人隐私于何地,对其名誉权会造成严重影响。
也有网友提出建议,他们说,在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之前,能否对每个路口的红绿灯时间进行合理设计,因为几十米宽的大路,有的绿灯就十几秒,还有右转的车一直不让的话,等几个绿灯都过不去。只有规范了红灯时间和右转车辆,行人过马路也会越来越规范。
个人信息都进行了处理不存在个人隐私泄露
5月28日,就未成年人闯红灯照片不打码被曝光一事,太原交警部门是如何考虑的?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人脸识别系统还在试运行,没有涉及处罚,更多的是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不管是对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我们都对他们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了一些处理,不存在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工作人员说。
的确,山西晚报记者在街头走访时,看到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的显示屏上的个人信息经过了特殊处理。
未成年人闯红灯照片不打码直接曝光是否合适?看看律师咋说
山西山竹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晗告诉山西晚报记者,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进行过处理,那么个人信息是不存在泄露的,加上人脸识别系统上闯红灯的照片,又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肖像,肖像权也不存在被侵犯。
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跃军和山西艾哲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军则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判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即便是刑事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也要隐去,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让犯罪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交通违法只是一种轻微行为,把未成年人的照片公示出去,显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两位律师说。“警告、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连续几天对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也是一种行政处罚。若仅仅是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那当下留存就可以了,把未成年人照片进行几天的公示就带有惩罚性了,那就要看地方性法规是否有法律依据可参考。”曹跃军说,若无法律依据,就不合法。
“这个问题的争议点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与因为闯红灯头像被公示所起到的社会警示作用间产生的冲突,成了人们议论的社会焦点问题。”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李小伟说,这就要看法律和社会效用问题之间,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是要起到警示作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若把闯红灯违法与个人征信结合起来,会发挥更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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