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起,太原市将对电动自行车采取分类分阶段管理
三晋都市报 2019/04/15
近日,记者从太原市交警支队获悉,5月1日起,太原市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上牌和下一步路面管理工作,太原市交管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据悉,为缓解上牌难问题,交管部门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增加站点、增加工作人员;二是开展延时服务,在各交警大队设立的登记点工作时间统一调整为早8:00至晚8:00;三是民警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按上述工作时间为广大市民服务;四是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六进”上门服务(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解决群众实际需求;六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结合太原市实际,5月1日起,太原市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采取分类分阶段管理措施。具体为:从5月1日起至8月31日(“二青会”召开期间),对外观尺寸、整车质量、设计时速等技术标准严重超标的,如“超级路霸”、“黑金刚”、“陆地巡洋舰”等类型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扣,坚决杜绝非法超标车辆上路行驶;从9月1日开始,将严格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不按规定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严查、严管、严处。
同时,从5月1日起,太原市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斑马线骑行、不各行其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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