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发展需求 我市规划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

太原新闻网  2024/10/08

我市2027年的电动汽车保有量预计为35万辆,达到国内先进城市电动汽车占比水平。为满足电动汽车发展的需求,我市近期制定规划期至2027年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

我市强化中心城区服务功能,提升充(换)电设施服务水平,加强充(换)电设施覆盖能力,塑造与城市空间结构相匹配的充(换)电设施建设格局。全市按照“慢充与快(超)充结合、公用与专用结合、近期与远期结合”原则,统筹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坚持充电场景先行,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附建的公共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建设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换)电设施体系。

在公用充电桩配置方面,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为中心,全面考量充电场景需求,超充、快充、慢充与换电有机结合,建成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发展需求的适度超前、高效智能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公用充电设施发展目标为,依托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园、景区、文体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公共停车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停车位等建设以直流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满足私家车、出租车等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7年,新建公用充电桩3.5万桩。

在城际充电桩配置方面,国、省公路所有服务区、停车区大功率直流桩全覆盖,充电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沿线场区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小客车停车位的15%,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城际充电设施发展目标,到2025年,太原市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有条件的加油加气站建设大功率直流充电桩220桩。

我市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如,在供电服务保障方面,加强电网规划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推动电动汽车有序充电、错峰充电,提高电网利用效率。电网企业为充(换)电基础设施报装及增容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限时办结,保证充(换)电基础设施快速无障碍接入。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建立多渠道投融资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范围,通过各类债务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范围,并积极争取中央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及其他形式的融资支持。

为保障充电价格水平稳定,我市将继续加大充电价格监管力度,保障充电企业用电价格按现行电价政策执行,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推动和引导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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