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开始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省级财政按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
保险补贴由新材料生产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申报,所需条件主要包括: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用户单位为新材料生产企业的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单个品种的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等。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生产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其投保新材料综合险(投保费率不高于3%,保险金额不超过销售合同金额的3倍),省级财政按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财政资金需经承保机构确认没有发生中途退保、用户单位证明实际购买使用的材料数量后,按实际购买使用数量下达保费补贴资金到新材料生产企业。